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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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电公司”)以联营体形式与Namakhvani水电站项目总承包方Branch of Enmar Construction B.V in Georgia(以下简称“Enmar Construction B.V”)签署了《格鲁吉亚Namakhvani梯级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项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标的物:格鲁吉亚Namakhvani梯级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机电设备包括3台套107.9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安装服务以及 2台套45.3MW轴流式水轮发电机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安装服务;
2、中标总金额:4,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2,594.68万元);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次交货,预计到2022年交货完毕,交货至格鲁吉亚Namakhvani梯级水电站项目现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nmar Construction B.V与公司及浙富水电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Enmar Construction B.V与公司及浙富水电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Enmar Construction B.V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600万美元;
2、结算方式:预付款18%(预付款在后续付款中按比例扣除,直至扣完)。设备装运款20%,货到工地设备款80%,安装款按月度结算;
3、签署时间:2020年4月2日;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2020年4月2日;
6、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4月-2023年4月;
7、违约条款:
(1)承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① 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向分包商支付应付费用;
② 资不抵债或破产,与债权人协定处置资产,自愿或强制清算(重组除外);
(2)分包商如有以下行为,则构成合同违约:
① 延期交货:延期交货,按延期设备货值的0.1%罚款
② 性能罚款:效率每低于保证值1kW,罚款金额为3,000美元;总违约责任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此次中标总金额约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29.53%,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生产部件并确认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2023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本合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等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同时,国际合同存在政治、汇率等不确定影响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