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