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涡阳自然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涡阳县GY2020-203号、GY2020-204号和GY2020-2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GY2020-203号、GY2020-204号和GY2020-205号
2、土地出让人: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出让宗地位置: 涡阳县星园大道西侧
4、出让宗地面积:GY2020-203号、GY2020-204号和GY2020-205号地块合计179888.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GY2020-203号、GY2020-204号和GY2020-205号地块合计人民币1755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竞得的土地是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桥梁钢、焊管)生产项目》、《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重钢)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新建生产线,有利于加快提升公司现有产能,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3、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土地的取得尚需完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款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授权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