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1) 刑事处罚情况
无。
(2) 行政处罚
无。
(3)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9号。
(4) 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发〔2017〕77号。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