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约定审计,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