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申报事项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振瑜 徐 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