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1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交易所必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鸿福莱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本次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新增关联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业务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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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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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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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凯鸿福莱特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同时作为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凯鸿福莱特的运营提供业务支持,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为凯鸿福莱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物流服务的定价方式与公司接受其他物流服务商提供物流服务的定价方式一致。公司与凯鸿福莱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当期同类型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协定。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同时期的市场普遍价格水平,或处于与类似交易相比的正常价格范围。
(三)关联交易协议
协议类别:框架协议。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6日。
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在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原则下,根据不同的物流服务内容确定价格。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凯鸿福莱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与前述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