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6 公司简称:华鲁恒升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53,030,877.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53,030,877.4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645,328,826.72元,减去2018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25,331,950.00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773,027,754.1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末股本1,626,659,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69,330,912.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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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为多业联产的新型化工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发电及供热业务。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等。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方面:公司秉承本质安全、绿色化工的安全环保理念,坚持技术先进、系统优化、节能减排、精细管理的生产理念,依托洁净煤气化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打造了“一头多线”循环经济柔性多联产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大生产管控集约效应,深挖装置和系统潜力,加强平台优化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低成本优势更加稳固突出。
2、采购方面: 按照“全程阳光采购、构建战略客户关系”的供应链理念,建立了完善的招投标和购销比价制度,执行严格的供方准入制度,实施源头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战略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关注金融工具,指导市场判断,优化定价模式,提高采购性价比,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生产需求。
3、营销方面: 构建“合作创造价值、竞合创造共赢”的营销模式,与竞争对手既竞争又合作,与上下游客户在共赢中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品质提升、塑造品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实现企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合理预判市场变化,不断优化销售模式和渠道,完善市场布局,强化产销协同,实现了产销平衡和效益最大化。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和安全、环保治理持续升级,国内氮肥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缓解,受农业需求继续减少、资源约束不断增加等内外环境影响,氮肥行业仍面临较多挑战。
报告期内,受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加剧,国际能源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主要化工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从化工行业整体来看,整个行业仍承受着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加大、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方面的较大压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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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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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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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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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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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9亿元、净利润24.53亿元,同比分别降低1.16%和18.7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2)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