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0-03-26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根据《发行监管问答》的规定,公司正在与认购对象就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磋商。

  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待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后,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对《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同时《问询函》中的部分内容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聘请的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尚需履行立项、协议审批等内部程序。鉴于目前公司与认购对象的磋商进度和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批进度,公司无法在2020年3月2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