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0-03-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和远气体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号”核准,和远气体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0.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47.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2.4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如下所列: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暂未使用的募集存放金额及相关利息。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杨涛胡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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