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6

  (股票代码:601658)

  

  1.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020年3月25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业绩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行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9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68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21.66亿元;以本行总股本86,978,562,2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102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2.83亿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折算汇率为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9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业务简介

  中国邮政储蓄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1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12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圆满完成“股改-引战-A、H两地上市”三步走改革目标。

  本行拥有中国商业银行中最大的分销网络、雄厚的客户基础和优异的资产质量。在行业零售金融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下,本行加速向数据驱动、渠道协同、批零联动、运营高效的新零售银行转型,有力推动差异化的零售银行战略定位有效落地,着力建设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商业银行。报告期内,本行依托深入城乡网络优势,深化与政务机构、头部互联网企业合作,丰富金融场景,完善产品服务,加大客户拓展力度;大力推进网点系统化转型,加强智能设备配备、营销队伍建设,建设CRM平台、客户管理数据集市、综合营销绩效管理系统,提升网点效能;构建财富管理体系,丰富投资产品,推出非金融增值服务,提升中高端客户服务能力;构建消费信贷独具特色的O2O服务模式,为客户打造线上线下互融互通的服务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个人存款规模81,833.14亿元,占本行客户存款的87.86%;个人贷款规模27,507.88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的55.30%。报告期内,本行个人银行业务营业收入1,765.69亿元,同比增长7.94%,占本行营业收入的63.79%,较2018年提升1.1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公司金融板块机构改革工作,强化以客户为中心、以“基础存贷、交易银行、投资银行”三大产品体系为支撑,通过发挥公司金融委员会作用,加强联动协同,凝聚板块合力。本行公司金融业务从客户拓展、产品升级、科技支撑、渠道优化、队伍建设、机制再造等方面推进业务转型发展。交易银行业务发挥“产品+科技”融合优势,推广汽车金融业务,建设开放式缴费平台,合作单位超过1,300家。投行业务多点发力,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权融资计划,全年债券承销规模1,427.71亿元,同比增长31.64%。持续强化对公业务,支持国家战略发展,深耕机构客户和战略客户两大重点客群,快速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拥有公司客户68.73万户,较上年末新增9.90万户,对公贷款余额1.7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12%。

  报告期内,本行资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外币交易规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本行持续加大对国债和地方债等优质资产的投资力度,截至报告期末,表内政府债券余额为10,617.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17.95亿元。本行高度重视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新一代资金业务平台的投入使用,大幅提升了本行金融市场业务运营的稳健性和高效性。同时,本行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净值化转型工作持续推进。托管业务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领域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

  3.财务概要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本报告以人民币列示。

  3.1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另有标注除外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集团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人民币百万元,另有标注除外

  注(1):为便于查阅,本报告中的“客户贷款”指“发放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注(2):2018年-2019年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7年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注(3):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注(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规定,2018年起各项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包含相应资产和负债计提的利息,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不再单独列示。列示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中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余额仅为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

  3.2财务指标

  注(1):指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平均值的百分比。

  注(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注(3):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注(4):按照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额计算。

  注(5):以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注(6):按照客户不良贷款总额除以客户贷款总额计算。

  注(7):按照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客户不良贷款总额计算。2018年-2019年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8):按照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客户贷款总额计算。

  注(9):按核心一级资本(减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0):按一级资本(减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1):按总资本(减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2):按风险加权资产除以资产总额计算。

  3.3其他主要指标

  注(1):按流动性资产除以流动性负债计算。

  注(2):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X100%。最大一家客户是指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826.73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7.19%。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中包括本行历史上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400亿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得到中国银保监会许可。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额度下的贷款余额为1,650亿元,扣除该1,650亿元后,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63%。

  3.4信用评级

  3.5分季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4.股东及股本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通股股东总数430,711名(其中包括427,848名A股股东及2,863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2020年2月29日,普通股股东总数313,211名(其中包括310,371名A股股东及2,840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注(2):本行A股发行上市引入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战略配售投资者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61,009,000股A股股票、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4,815,000股A股股票延期交付,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1月8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办理交付。

  注(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战略配售投资者易方达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461,009,000股、招商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数量为424,837,000股。

  注(4):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2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邮政集团。根据本行于2019年12月9日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本行控股股东邮政集团计划自2019年12月10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25亿元。本行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邮政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本行股票456,314,247股。本次增持实施后,邮政集团持有本行56,304,248,029股。

  截至报告期末,邮政集团直接持有本行A股股份55,989,912,407股,持股比例为64.95%,通过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A股股份11,874,150股,持股比例为0.01%。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下:

  4.3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截至2020年2月29日,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本行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

  注(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注(2):本次境外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注(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5.讨论与分析

  5.1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是邮储银行成立12周年。12年是一个轮回,也是一个新的开始。这一年,邮储银行牢牢把握这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紧要关口,“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智能化、集约化“五化”转型,向投资者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经营发展稳中有进。全行总资产规模达10.22万亿元,总负债规模达9.67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68.09亿元,同比增长6.06%;净利润610.36亿元,同比增长16.52%。在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稳步提升,总资产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等指标进一步改善,净利差、净息差继续处于同业领先水平。我们获得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优异主体评级,一级资本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2019年全球银行1000强”第22位,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治理体系更加完善。2019年12月10日,邮储银行成功在上交所上市,融资规模327亿元,成为A股近10年来最大规模IPO。自2007年挂牌成立,我们用13年时间圆满完成了“股改-引战-A、H两地上市”三步走改革任务,成为一家沪港两地上市、具有鲜明零售特色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此同时,我们制定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强化战略落地,在机制重塑上迈出坚实步伐:在总行实施组织机构改革,建立前中后台差异化激励机制,使组织更具活力;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客户多元化投资理财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以回归实体为本源,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我们坚持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三大定位,发挥资金和渠道优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致力服务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结余户数151.60万户,贷款余额6,531.85亿元,均居同业前列,利率保持合理水平;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稳步提升。我们以更大力度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824.56亿元,新增212.59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涉农贷款余额1.26万亿元。为国家战略发展贡献力量,河北雄安分行开业,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项目贷款余额598.03亿元,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战略力度持续加大,绿色贷款余额占比保持同业较高水平。

  以科技赋能为驱动,转型创新亮点纷呈。我们全面强化时不我待的危机意识,在信息科技领域奋起直追,完善科技板块组织架构,大力引进科技人才,加大激励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总行信息科技队伍人数翻番,信息科技建设能力、创新能力、风控能力、运维能力明显提升。以科技为驱动力,在“新零售”转型上实现突破,全国推广“邮储食堂”,实名用户规模达1,138.71万户;加快发展线上贷款,自主开发的小额“极速贷”全年累计放款金额超400亿元,贷款余额近300亿元;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平台业务合作,全年通过平台合作放款金额近1,000亿元;建设开放式缴费平台,重点拓展三线城市及以下地区民生服务领域,不到半年时间新增合作单位1,300多家;加快新技术应用创新,拓展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范围,完成网点集中授权机器人等系统投产推广。

  以风险合规为底线,资产质量更加扎实。深入落实中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摸排资产风险底数,强化“三道防线”管控有效性,完善房地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重点领域风控措施,确保资产质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428.44亿元,不良贷款率0.86%,拨备覆盖率389.4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9.90%,较去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5.2财务报表分析

  5.2.1利润表分析

  2019年,本集团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改革,盈利稳步增长,实现净利润610.36亿元,较上年增加86.52亿元,增长16.52%;营业收入2,768.09亿元,较上年增加158.14亿元,增长6.06%。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5.2.2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02,167.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004.95亿元,增长7.36%。其中,客户贷款总额较上年末增加6,973.21亿元,增长16.30%;金融投资较上年末增加2,875.43亿元,增长8.49%;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上年末减少480.92亿元,下降4.00%。

  从结构上看,客户贷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47.06%,较上年末增加3.46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5.97%,较上年末增加0.37个百分点;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资产总额的11.30%,较上年末下降1.34个百分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4.36%,较上年末下降2.63个百分点。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2):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待结算及清算款项、其他应收款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6,718.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309.29亿元,增长6.98%。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6,866.26亿元,增长7.96%;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较上年末减少409.62亿元,下降35.93%。

  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包括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租赁负债、代理业务负债、应交税费及其他负债。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合计5,448.7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5.66亿元,增长14.6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A股发行和留存收益增长所致。

  5.3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体系,深化资本管理改革,强化资本约束,进一步夯实全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集团在稳定内源增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外源性资本补充,持续探索创新资本补充工具,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20年3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8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19年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90%、10.87%及13.52%,均满足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合理水平。

  5.3.1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集团根据银保监会于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政策文件要求,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截至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表:

  资本充足情况

  5.3.2杠杆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的杠杆率为5.06%,满足监管要求,杠杆率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6.公司债券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详见报告全文。

  7.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详见报告全文。

  7.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