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电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0-03-26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公司计划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择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近日,公司收到专项计划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开证券-广西桂东电力电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49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或“本函”),无异议函载明国开证券-广西桂东电力电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开证券-广西桂东电力电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开证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国开证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国开证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