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0-03-26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理期限: 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8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124,647.6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发行费用税款部分42.59万元),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申购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47期M款》,金额5,000万元,收益计算天数186天,工商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收益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186天,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均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451,379,583.0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012,509,762.8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者有权益为人民币3,381,747,002.76元,资产负债率为59.31%。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57,296,506.86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5,467,472.4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02,653,119.55元。(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838,553,580.78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009,755,002.6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757,430,648.33元,资产负债率为67.66%。2019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0,614,039.1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66,870,057.97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18,115,627.56元。(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