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6

  公司代码:603856          公司简称:东宏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9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6 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管道、复合管道、防腐金属管道为主营业务的工程管道制造商、管道工程服务商和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作为全球最大的钢塑复合管道制造基地,公司秉承“尊重生命,提供安全的管道及管网系统,成为社会最值得信赖的企业”的使命,不断研究管道工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让智能管道改变人类生活,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工程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是根据生产需求的主、辅材料、大型设备等制定的,主要分为年度战略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即订单式生产,是根据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的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双轮驱动的销售模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核心”的经营理念,通过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网络,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一站式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防腐金属管道项目建成投产,为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三五期间(2016-2020)发展建议》、《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行业年增长率3%左右,到2020年预计中国塑料管道生产量将达到1600万吨,产业集中度逐步增强,行业发展向标准化、品质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新建供水管网9.3万公里,新建污水管网9.5万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3万公里,建设城市雨水管道11.24万公里,改造市政燃气管网3.1万公里,新建燃气管道13.7万公里。上述基础设施投资将为管道行业,尤其是工程管道行业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

  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干线管道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干线输气能力超过4000亿立方米/年,管道总里程年均增速为10.2%;2019年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天然气体制改革中最为重大和根本性的改革措施,将推动油气市场“脱胎换骨”,油气市场体系有望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国内供应主体更加多元化,这也有利于加快管网投资建设步伐,促进管网互联互通,进而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将实现管输和生产、销售分开,以及向第三方市场主体的公平开放,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将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全国油气干线管网,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和管道资源浪费,加快管网建设,为防腐金属管道市场带来发展机遇。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工程管道的研发制造,其管道系统集成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在钢塑复合管道功能性材料与管道适配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金属和非金属压力管道A级制造许可企业,设有国家级CNAS实验室,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塑协AAA级信用等级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名牌产品等荣誉和奖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8,571,924.10元,较上年增加12.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391,193.02元,较上年增加30.36%;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2,088,068,538.98元,较上年增加1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4,162,800.31元,较上年增加9.8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孙公司1户,详见本“八、2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详见本“八、5合并范围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