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03-26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浦发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4号、华鑫信托?中金鑫投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27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详见2020年1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与浦发银行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公司本次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理财产品是信托类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收益凭证、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认购信保信托业保障基金(如需);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内部审核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浦发银行(600000)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0日,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74,873.95万元,资产净额616,366.46万元、营业收入98,761.93万元、净利润65,426.0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为佛山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 年12月24 日重新登记并更名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先后获得《金融理财杂志》举办的金融理财TOP10 总评榜“金貔貅奖”年度“金牌成长潜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风控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服务力信托公司”、“年度金牌品牌力信托公司”称号;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化建设百佳单位”、“中国企业诚信文化十佳单位”称号;连续获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信息化A 级企业”荣誉称号;荣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年度发展区域经济突出贡献奖”,成为北京市首批重点总部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级二级A,年度纳税信用A 级等。

  华鑫信托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34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5,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45.8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1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