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严正山先生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严正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林涛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