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1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拟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拟聘任李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付刚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拟聘任付刚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李伟个人简历
李伟,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十年军队财务、审计总部机关工作经历,参与多项国家、军队重大财务、审计事项,以及财务、审计条例、制度建设工作,多次立功、受奖。2001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双威教育集团副总裁、总裁、首席运营官等职务。2014年5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中电智云控股有限公司总裁、SINO CLOUD集团总裁等职务。熟悉卫星、网络通信增值服务业务,在财务、审计、投资、重组、上市及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李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晟个人简历
李晟,男,1973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1996年8月至2008年8月,历任贵阳电信公司传输中心主任、维护部主任、市场部主任、县公司总经理等;2008年8月至2010年3月,任贵州省电信号分百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发展分公司总经理、贵州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维护部主任;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贵州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刚毅个人简历
付刚毅,男,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通信工程师。
2003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华瑞腾飞通信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刚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3,388,807股,占比1.27%;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