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1审议《关于选举郑思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于瑞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柴瑞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公维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1审议《关于选举张永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王德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王月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3.1审议《关于选举郑乾坤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审议《关于选举夏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光强   刘 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9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8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对累计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回    执

  截至2020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