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03-21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本行)董事会同意按照2019年度本公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11.97亿元的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人民币860.85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86.0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100.02亿元;

  (三)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1.20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四)2019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5,219,845,6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64亿元(含税)。2019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9%(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从2012年度起提高股利现金分红比例的决议》精神,既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本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从2012年度起提高股利现金分红比例的决议》精神,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同时能保证本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