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75.4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管理层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注1)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注2)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九、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