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3月20日在公司二楼监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形成了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的条件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0)。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