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兴源创”、“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花、陆国初持有的苏州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年2月11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非自然人和自然人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自查范围内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当事人于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