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公告 2020-03-21

  1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增资及实缴出资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297.2709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62.729013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24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7-6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苏州生产基地建设。公司根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业务的需要,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增资及实缴出资6,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15日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17,336.6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1,803.54万元。

  苏州禾望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苏州禾望增资及实缴出资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完成后,苏州禾望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增加至23,000万元,实收资本由17,000万元增加至23,000万元。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规定存放于原苏州禾望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是基于募投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苏州禾望作为该项目的运营实施主体,需要资金以满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实缴出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禾望电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用于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