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促进光学产品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物联网领域的加速应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同时,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大数据”)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且已有相对稳定的业务基础,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考虑了挂牌底价及交易定价机制,并结合星云大数据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前景及过渡期损益安排,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李寅彦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李寅彦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