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 月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从目前公司主要业务类型以及新收入准则的确认相关要求来看,公司电、气、水销售业务符合新收入准则中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账务处理与旧准则下基本一致,新旧准则执行差异较小,基本可以无缝衔接过渡。

  公司的安装业务符合新收入准则中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如采用产出法,由于各项目情况存在差异,每个项目完工进度无法有效获得,管控难度和管控成本较大,不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而投入法下,各项目的完工进度根据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根据计算公式直接获得项目的完工进度,有利于促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鉴于以上因素,公司将采用投入法来确认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最终影响结果以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初数进行调整的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要求。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