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发行价格为1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4,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5,966,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0元变更为888,890,000.00元,股份总数由800,000,000股变更为888,890,000股,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前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启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的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