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金名称辨识度、便利投资者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20]26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向上交所申请,现针对旗下上市基金产品(包括ETF、LOF),在原有证券简称(为与此前的信息披露文件保持一致,以下称“场内简称”)基础上,增加扩位证券简称(以下称“扩位场内简称”)。具体明细请见附表《涉及基金清单》。
扩位场内简称适用于竞价交易和行情展示,将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及其网站相关内容中展示。上述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事项自2020年3月16日起正式生效。在后续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本公司将一并披露场内简称及扩位场内简称。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涉及基金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