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委员会委员李世谦先生任职的公告 2020-03-11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6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世谦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李世谦先生将在申请并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出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详见2019年12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91))。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根据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不再需要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李世谦先生自2020年3月10日起正式履行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