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20-013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法院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货款人民币23,951.26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拟在2019年末对诉讼涉及的资产计提对应减值损失,预计影响上市公司2019年度当期净利润约-2.20亿元。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年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和影响结果以年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8份《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分别与重庆市贵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常熟源升体育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泓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兰州宏泰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海旺圣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天群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天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共8家原贵人鸟品牌经销商的货款纠纷案件,本公司为案件原告,8家原贵人鸟品牌经销商为被告。
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诉讼请求
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1、8家被告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合计人民币23,951.2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各被告尚欠货款明细如下:
(1)重庆市贵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的货款5,017.47万元;
(2)广州市天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3,946.45万元;
(3)上海泓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3,659.99万元;
(4)常熟源升体育用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3,477.14万元;
(5)兰州宏泰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2,988.69万元;
(6)南京海旺圣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2,335.43万元;
(7)杭州天群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2,177.76万元;
(8)广州市天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348.33万元。
2、以上8家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二)案件事实与理由
8家被告均为本公司原贵人鸟品牌经销商(即原本公司客户),本公司曾与上述被告签署《“贵人鸟”运动休闲系列产品区域经销合同书》,授权被告作为指定区域销售“贵人鸟”运动休闲系列产品的经销商。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履行了向被告供货的义务。但经双方结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述被告尚欠本公司货款合计人民币23,951.26万元,经友好协商及公司多次催款,被告至今仍未支付。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近期就该等货款纠纷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于2020年3月6日被法院正式受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贵人鸟品牌业务自2018年末起逐步开始优化销售模式,在部分区域分别设立了分公司,自此贵人鸟品牌产品的销售模式由原始本公司授权区域经销商独立运营,转变为本公司直接负责在该区域的门店联营(或称类直营)销售和再分销,强化了部分区域的渠道管控力度。因此,本次诉讼不会对贵人鸟品牌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19年初开始与上述8家被告基本不再有业务合作,公司多次催收其拖欠货款,但截止2019年末,上述被告的货款拖欠时间已超一年以上,其中:逾期1-2年货款15,390.88万元,逾期2-3年货款8,559.9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19年度对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预计影响上市公司2019年度当期净利润约-2.2亿元,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和影响结果以年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年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诉讼涉及的资产在2019年度的减值损失处理及影响,以公司后续另行披露的相关资产减值事项及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