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
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抵押,我公司同意为以上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敞口的 100%,即 8,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5,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含保证金、存单质押部分),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扣除保证金、存单质押部分,即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20,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1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额度为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8、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钢结构”)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敞口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3.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全资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52,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0,973.99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