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0-03-10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0年2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第四届监事会经审慎考虑,决定提名陈俊铭先生、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日

  附件: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俊铭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西安交大药业集团甘肃省区经理,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总经理,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俊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铭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俊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亮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现任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山阳基地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