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7,310,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43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3 月11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600,000股,并于2017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6,536,6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2,136,600股。
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62,13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640,98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93,204,90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9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2,136,600股相应变更为155,341,5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5,341,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7,310,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43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马礼斌、中山市盛和正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和正道”)。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礼斌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东盛和正道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马礼斌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礼斌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礼斌承诺: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②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③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盛和正道承诺: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合伙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致,后续未追加其他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马礼斌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不存在因“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而导致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情形。
(四)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上市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7,310,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4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名,机构股东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马礼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80,156,250股,其中23,5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根据其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5%。
注2:根据盛和正道作出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皮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皮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皮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