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志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9人,代表股份641,067,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35,324,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6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0人,代表股份105,743,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6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竞购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226,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2698%;反对100,74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7159%;弃权9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01%;反对100,749,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338%;弃权9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 关于公司发行债券融资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319,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403%;反对26,82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44%;弃权72,92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3,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2,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080%;反对26,824,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231%;弃权72,92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3,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68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41,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597%;反对13,203,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596%;弃权3,723,1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424,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843%;反对13,203,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48%;弃权3,723,1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5,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杰 张兴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及程序等事宜,均符《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