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2020-03-1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所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部分股票不超过221,500,000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参与兆驰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179,153,095股,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目前持有兆驰股份447,882,73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兆驰股份总股本约9.89%,获取成本为4.912元/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合理布局公司资源,有效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利用效率,公司拟将所持兆驰股份部分股票不超过221,500,000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兆驰股份2020年3月9日收盘价5.15元/股计算,本次授权减持东方明珠所持有的兆驰股份部分股票的市值约为11.41亿元,约占东方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兆驰股份部分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相关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择机转让兆驰股份股票,交易方为证券市场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4日

  注册资本:452,694.0607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股权结构: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兆驰股份控股股东,持有54.5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兆驰股份2020年3月9日收盘价5.15元/股计算,本次授权减持东方明珠所持有的兆驰股份部分股票的市值约为11.41亿元,约占东方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

  四、本次交易安排

  1、交易标的:兆驰股份股票(002429.SZ)

  2、交易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兆驰股份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兆驰股份总股本的2%

  3、交易数量:不超过221,500,000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兆驰股份总股本的4.893%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转让兆驰股份部分股票可以合理布局公司资源,有效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利用效率。

  以兆驰股份2020年3月9日收盘价5.15元/股计算,本次授权减持东方明珠所持有的兆驰股份部分股票的投资收益约为0.53亿元,约占东方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62%。

  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本项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持有或处置兆驰股份股票的情况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