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拟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2.45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368.5亿元,项目类授信33.95亿元。申请授信额度及项目融资类授信的情况如下:
一、经营类授信
经营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及商票保贴等,预计金额如下:
二、项目类授信
2020年,拟新增项目融资11个,项目公司名称及计划融资金额如下:
上述项目公司旗下运营的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主营业务,融资款项用于新中标风力发电场建设、运维、发电设备生产等日常生产经营。
三、授信情况说明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事项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计划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授信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上述授信额度预计事项。董事会认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