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10层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陈明俊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通讯方式全程出席本次会议。因董事长无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全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全兴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猿渡静子女士、黎遥先生列席会议;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红畅、张庆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