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已临近,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4月22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