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省道205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2020-02-25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省道205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与市政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为四川省广安市省道205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PPP项目提供投资建设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5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PPP项目。

  2、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ROT的运作方式。

  3、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广安区与渠县交界处,接渠县新市乡Y651道路,利用既有XX23(花桥至大有路)道路和XX15(广花路)道路升级改造,经大有乡、花桥镇、井河镇、兴平镇、悦来镇、杨坪乡、彭家乡,止于枣彭路,路线全长39.134公里。

  4、项目标的:项目总投资估算56,315.57万元,即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其中建安费约4.5亿元,即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项目资本金回报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项目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下浮2.6%。

  5、项目合作期限:12年(含建设期2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市政集团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本公司为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融资。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