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2-24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董事郑安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48%。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谭才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53%;副总经理赵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9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郑安坤先生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5%;谭才年先生及赵颖女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216,000股和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538%和0.0547%。

  上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

  (1)郑安坤先生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其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2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谭才年先生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包括通过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其中277,200股为通过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取得(其中92,400股已于2018年10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168,000股为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3)赵颖女士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4)谭才年先生及赵颖女士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18年2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郑安坤先生、谭才年先生及赵颖女士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1)上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2)自本公告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郑安坤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谭才年、赵颖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上述锁定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