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2-14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年2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本人出席董事7名、授权委托董事4名),董事余恒、孙飞当天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吉鹏代为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袁有录、滕春梅当天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国际代为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下称“宜昌蓝天”)拟向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事项,为宜昌蓝天提供无偿担保。上述贷款金额为1,98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年利率为6%。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杨涛先生作为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涉及的宜昌蓝天借款及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借款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独立董事认可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认可函。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