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0年2月3日,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注:华夏人寿系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的简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系由于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新沂必康与质权人协商办理延期回购业务,纾解企业短期资金流动性问题,共同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2、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未来可能存在平仓情况,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风险。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沂必康关于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