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二、银行账户冻结原因
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中,2019年4月30日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因公司合同纠纷被对方申请冻结,目前正等待二审结果,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中的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表”第8项中作了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其他关于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上述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和一般户,均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13.3.3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被冻结的资金总额合计为160,029.58元,占公司2019年三季度末净资产的0.02%,占2019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的0.40%,其涉及金额较小,公司可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收支日常各类业务款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鉴于上述部分事项公司尚未获取具体冻结原因,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及信用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正积极与各方协调沟通,争取尽快确定冻结原因及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在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继续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