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的概述
(一) 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光生物”)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投资”)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该基金名称为卫光鸿鹄稳健健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规模为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卫光投资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认缴出资额的11.11%;广州健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健兰”)认缴出资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认缴出资额的66.67%;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22.22%。本基金投资于生命健康领域,投资项目以生物制药及相关方向为主。
(二) 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卫光投资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管理人参与卫光鸿鹄投资基金,并授权卫光投资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等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健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63176288
法定代表人:黄协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06-16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48号1701-1703、1706-1708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防治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转让;健康科学项目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生物防治技术转让服务;生物防治技术开发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血液制品经营;西药批发。
与卫光生物及其子公司关系:广州健兰与卫光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69477559Q
法定代表人:申有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03-02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9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医药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卫光生物及其子公司关系:北京华卫与卫光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拟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卫光鸿鹄稳健健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二)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三)基金规模
拟募集9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并根据本基金投资进度实缴。首期实缴3000万元,其中卫光投资出资1000万元,广州健兰出资1500万元,北京华卫出资500万元。
(四)基金存续期限:5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
(五)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内按实缴出资的2%/年支付年度固定管理费 。
(六)收益分配
基金存续期满(含提前终止及延期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终止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基金费用及税费;
(3)清偿基金债务;
(4)如有剩余,则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该等分配额使得其取得其全部累计实缴出资额;
(5)如有剩余,则将剩余部分的6%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如有剩余,则将剩余部分的20%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作为业绩报酬。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财产未按照前款1-5项规定清偿前,不得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生命健康领域项目,投资项目以生物制药及相关方向为主。
(八)退出
基金可通过转让、破产或清算等方式将其所持有的股权或权益资本或其他资产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
(九)会计核算方式: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十)决策机制: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5人,每人1票表决权,5票中3票以上表决同意为通过。
四、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五、 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参与设立卫光鸿鹄投资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储备更多并购标的,整合医药产业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降低公司对外投资并购的风险。
(二)存在的风险
1、是否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额资金以确保投资基金成功设立的风险;
2、是否能够如愿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环节的法律 风险;
4、因决策失误、宏观政策、经济周期或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是否能够实 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基金运作过程,尽量减少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