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2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购买15,000万元,本次购买后余额11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011、017、026号公告)。
本次决定购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过程: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经公司计划财务部建议,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最终决定购买华夏银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15,000万元,期限182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截止2020年1月22日,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0.09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26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1.44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46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的描述,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但无结构化安排,不属于优先、夹层、劣后的任何一种。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负责判断理财产品的合法性、符合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领导计划财务部进行询价比选,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月22日,公司(甲方)与华夏银行(乙方)签署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编号:HY20230371。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概述
2、投资对象
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沪深300指数挂钩。
3、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预期年化收益率
情景一: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
①、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01%
①、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96%
如图所示:
情景二: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
①、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96%
②、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82%
如图所示:
在产品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本产品不相应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
(2)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根据华夏银行提供的《情况说明》,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投向为: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是指客户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通过衍生品交易挂钩外部市场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指数、股票价格、外汇、利率、商品价格、商品价格指数等),以存款利息和衍生品投资收益为限向客户兑付收益的单位存款产品。
1、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无需向银保监会备案。
2、该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非理财产品,本金投向不属于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不涉及衍生工具等复杂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领导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完整的投资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时行监督和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截至2019年9月末,注册资本153.9亿元,总资产规模达3.0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18.79亿元。
(二)关联关系与其他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8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关系,4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存在信贷业务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57,384.15万元的26.14%,公司于2019年10月、11月合计赎回到期保本理财产品125,00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上述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余额的8.2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49%。
截止2019年12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借款余额7.01亿元,货币资金余额9.92亿元。
截止2020年1月22日,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0.09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26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1.44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46亿元。
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法律及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011、017、026号公告)。
本次购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决策过程:
1、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负责判断理财产品的合法性、符合内部资金管理要求,领导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询价比选,出具购买理财建议书。
2、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公司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