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02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截至本次股份质押,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660,795,70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8.4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宜等的担保。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6,619.8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9.72%,占公司总股本的5.51%,对应融资余额75,999.68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43,179.5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0.70%,占公司总股本的21.48%,对应融资余额302,499.68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 深圳东阳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深圳东阳光实业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设置预警线、平仓线等,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涉及被用作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等用途,不涉及深圳东阳光实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