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服务协议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投资人民币7亿元建设裕同高端印刷包装项目,主要从事高端印刷包装、营销及广宣品、数码个性化定制产品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海市金山工业区大道100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资)
4、法定代表人:周永超
5、注册资本:166,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区开发、建设,招商服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
7、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裕同高端智能化包装项目
2、项目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
3、项目投资主体: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单位:拟成立子公司(名称待定)
5、项目概况:
(1)投资总额:约人民币70,000万元
(2)占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约80亩(以“招拍挂”为准)
(3)项目产品规划:本项目达产后年产2亿个高端纸品包装礼盒,1.8亿个彩盒以及1.5亿个说明书等印刷品。
(4)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实现全部达产
(5)项目预计产值:全部达产后实现年产值约10亿元人民币
6、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拟建地块的收储报批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参与地块竞拍活动,争取项目预评估通过后6个月内项目土地挂牌。若进度延后,本协议项目整体进展则顺延。
(2)自乙方提交完整资料之日起30天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3)依据中国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方保证不对乙方项目的独立自主建设和经营施加任何非法干预。
(4)甲方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甲方负责与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协调、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书。
(5)甲方保证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获得的项目地块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及第三方权利主张或要求。
(6)甲方协助解决乙方项目合理规模的生产用电、用水、用气及生产排污水量的要求。
(7)甲方保证按本协议内容约定兑现优惠政策,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或项目公司实现承诺事项的进度,逐步兑现优惠政策。
7、乙方责任和义务
(1) 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工商注册手续,项目公司注册地在金山工业区,以“地块”作为生产经营场所。
(2)本协议签署后两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总平面方案设计图》及《技术经济指标及建构筑物一览表》,并完成项目预评估。如预评估小组就土地指标、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等提出修改意见的,应参考该等意见及时作合理、适度的调整。
(3)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按本协议之约定,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投产和达产。
(4)乙方项目公司按照项目招拍挂时间节点,参加土地摘牌。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履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款、带征费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5)环境保护:“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或省、市相关标准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项目公司在达产前若涉及股权转让、厂房转让及厂房租赁、项目的嫁接,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7)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下,项目公司须将本项目施工建筑税收缴纳在金山工业区第十税务所,乙方或项目公司应将此作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必备条件。
8、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协议履行中若遇不可抗力情形,经双方协商,协议中相关履行期限将顺延或者取消,双方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仍按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3)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之争议,各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裁决。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协议,但应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
①项目未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审批的。
②预评估通过后满一年“地块”仍未具备挂牌出让条件。
③乙方根据协议约定参与土地竞拍未拍得土地。
④乙方无法就其修改意见与预评估意见达成一致的。
⑤其他非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或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导致本协议已无可能继续履行时。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协议,但应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
①项目未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审批的。
②上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③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导致本协议已无可能继续履行时。
9、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在长期服务客户的基础上,致力于为高端品牌客户提供包装、营销、广告等整体解决方案及定制化礼品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专属的、个性化的包装综合服务。公司从创意设计、研发创新、生产到交付等各环节均紧密围绕客户实际需求,优化供应链效率并降低成本,从而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为高端品牌客户提供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有效增强了高端品牌客户黏度,使公司逐步成为高端品牌客户供应链中重要合作伙伴。具体而言,公司为高端品牌客户提供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一体化产品制造和供应解决方案、营销及广告宣传解决方案、多区域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2、公司尚须通过公开出让方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期限、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预计产值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规划出发做出的谨慎决定,将有效提升公司配套服务能力以及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国家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正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项目服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