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7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0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鉴于公司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研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