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4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0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审议通过《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提高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对

  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具体授权如下: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

  购买经营性土地,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决

  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

  3、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类融资工具等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

  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非资产支持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0年(含 10年),资产支持类

  融资工具期限最长不超过21年(含21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六)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取得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

  司经营层,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种类、发

  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具体条款和其它相关事宜;

  (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

  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担保及增信事宜等;

  (三)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四)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及交易流通等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办理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的相关事宜;

  (五)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七)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5)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