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0-01-04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告了《关于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提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4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2%,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表决项有相应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细内容请参见2020年1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