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4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